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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大訊息

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2017年股東常會公告

序號

1

發言日期

 106/03/17

發言時間

 15:57:27

發言人

 莊遠明

發言人職稱

 執行副總經理

發言人電話

 02-27772011

主旨

 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2017年股東常會公告

符合條款

 第 17 

事實發生日

 106/03/17

說明

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06/03/17

2.股東會召開日期:106/06/14

3.股東會召開地點:苗栗縣竹南鎮中華路422號(天仁茶園銘峰館)

4.召集事由一、報告事項:

(1)2016年度營業報告暨2017年度營業計劃概要報告。

(2)監察人審查2016年度決算表冊報告。

(3)2016年度對外背書保證執行情形報告。

(4)2016年度員工及董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。

(5)修訂本公司「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」部分條文案報告。

(6)修訂本公司「誠信經營守則」部分條文案報告。

5.召集事由二、承認事項:

(1)本公司2016年度決算表冊案。

(2)本公司2016年度盈餘分配暨現金股利分配案。

6.召集事由三、討論事項:

(1)本公司擬以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。

(2)修訂本公司「股東會議事規則」部分條文案。

(3)修訂本公司「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」部分條文案。

7.召集事由四、選舉事項:無。

8.召集事由五、其他議案:無。

9.召集事由六、臨時動議:無。

10.停止過戶起始日期:106/04/16

11.停止過戶截止日期:106/06/14

12.其他應敘明事項:

(一)本公司股利分配,業經2017年第1次董事會議擬訂:

  1.現金股利: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1.5元,共計新台幣135,887,922元,俟股東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會通過後,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息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各股東持股比例分配之,

配發至元為止,元以下捨去,分配未滿1元之畸零款合計數,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列入公司之其他收入。

  2.擬以資本公積發放現金:每股配發現金新台幣0.1元,共計新台幣9,059,195元,俟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股東常會通過後,授權董事會另訂配發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各股東持股比例分配

之,配發至元為止,元以下捨去。

(二)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,行使期間為:自2017年5月15日至

    2017年6月11日止,股東得於前述行使期間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

    司「股東e票通」股東會電子投票平台,並依相關說明操作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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