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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大訊息

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2015年配發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

 
本資料由 (上市公司) 天仁  公司提供
 
序號  3 發言日期  104/06/15 發言時間  15:40:04
發言人  莊遠明 發言人職稱  執行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 02-27772011
主旨
 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2015年配發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
符合條款  第 14 款 事實發生日  104/06/15
說明
1.董事會、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:104/06/15
2.除權、息類別(請填入「除權」、「除息」或「除權息」):除息
3.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:
分配現金股利新台幣188,431,252元,即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2.08元,
暨資本公積配發現金1,811,839元,即每股配發新台幣0.02元,
共計新台幣190,243,091元,依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暨資本公積配發現金基準日
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比例分派之,每股配發新台幣2.1元,
現金股利發放至元止(元以下捨去)。
4.除權(息)交易日:104/07/14
5.最後過戶日:104/07/15
6.停止過戶起始日期:104/07/16
7.停止過戶截止日期:104/07/20
8.除權(息)基準日:104/07/20
9.其他應敘明事項:
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,請於民國104年7月15日(星期三)
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或郵寄(郵寄過戶者以民國104年07月15日郵戳為憑)至
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「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」
(地址:103台北市承德路3段210號地下一樓,電話:02-2586-5859),辦理過戶手續,
俾享有配息之權利。
現金股利採匯款及支票方式發放:(股利發放日為民國104年8月6日)
(一)採匯款方式者:於民國104年8月6日匯入各股東銀行帳戶。
(二)採支票方式者:於民國104年8月6日以「禁止背書轉讓」之支票
委由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郵寄。

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,由本系統對外公佈,資料如有虛偽不實,均由該公司負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