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資料由 (上市公司) 1233 天仁 公司提供
序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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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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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言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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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/06/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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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言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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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:42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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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言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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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中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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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言人職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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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務暨行政副總經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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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言人電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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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-2776089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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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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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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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條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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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21 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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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實發生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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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/06/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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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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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股東會決議日:112/06/13
2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:李建德/陸羽茶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
3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: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
4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: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
5.決議情形(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):
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表決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,本案照案通過。
6.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董事姓名及職稱
(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以下請輸〝不適用〞):不適用
7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:不適用
8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:不適用
9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:不適用
10.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:無
11.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,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:不適用
12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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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,由本系統對外公佈,資料如有虛偽不實,均由該公司負責。